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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書何 博士生

華梵蓮華佛學研究所

 

論文提要

在佛陀時期,五戒最初是四眾弟子的共戒,初期佛弟子心地善良、單純,均以好心出家,根器也特別深厚。一聽佛陀勸化開示後,即使僅僅是三言二語,便能證入聖位(果位),可見與佛同時代出生的人,大多善根深厚。但就人的習氣而言,總是被欲望牽著鼻子走,人心大多是向下沉淪,一世不如一世,能夠獨醒的人少之又少。觀察當今社會到處都有亂象,這表示共業越來越不好,在家五戒自律及他律的實踐,顯得特別重要。

雖然五戒是最基本的戒律,也是最根本的戒律。在五戒之中,殺、盜、邪淫、妄語的四戒,均有可悔與不可悔罪;飲酒一戒,雖犯均為可悔。五戒的前四戒,皆有戒罪與性罪,飲酒一戒,只有戒罪而無性罪。所以稱前四戒為性戒,飲酒戒為遮戒。性戒是在佛法與世法中皆所不許者,犯了殺、盜、邪淫、妄語(欺騙)行為的本性,就是罪惡;遮戒是佛陀制來為弟子們遮止防犯性戒於未然的。

佛門常說受戒容易持戒難,因此,必須有自律與他律的兩股力量,幫助自己在持戒的過程中不犯戒,並能保潤聖胎永不犯戒。因為人在某種狀況下,自己很容易失去自主性,要讓自己常處在良好狀態,就必須需要他律的力量來約束。尤其是遇到不好的外緣,或是累世的冤親債主,有可能遇上一次惡緣就毀掉戒體,因此,他律是自律的助緣,自他二律互為緣起,缺一不可。唯願末法時期,四眾弟子以戒為師,共證菩提。

 

關鍵字:在家居士、戒律、五戒、自律、他律

一、前言

1.1研究的動機

1.1.1社會亂象紛纭

現今社會亂象,殺人、放火、偷盜、貪汙、吸毒、擄人勒贖、詐騙、邪淫(小三事件)等等……層出不窮,讓現今社會陷入混亂不堪。亂象背後的原因,是因為人心浮動,並且在價值觀與道德上發生錯亂。人是群居的動物,必須做出符合群居的行為,「五戒」的根本精神,既是不傷害他人,是人類最基本道德。按五戒的規範落實生活,尊重彼此的生命,是人類最高價值。

1.1.2兒童未來受社會亂象影響甚鉅

社會亂象給現在的兒童教育,做了最不良的示範,所以才想從佛教的戒律「五戒」修持實踐,來做為端正社會亂象的重要基礎。家裡的父母受持五戒以身作則,小孩自然受身教的潛移默化影響,從小就能培養出良好的人格與品性,我們的下一代,自然而然可以建立良好的和諧社會。

1.1.3建立人性最基本的公約刻不容緩人性最基本表現是「人都有追求生存的衝動」,和「人生而有自由活動的能力」。因此,康德說:「人,一方面有感性和自然衝動,另一方面又有理性和自由意志。」並指出這兩者便是人類本性的原始傾向。所以要克制自己的衝動必須要從持戒做起,人要自由就要自律。建立人性最基本的公約,人與人的互動才能保持長久的和諧,而五戒的戒條即是針對人性所制定,因此早日普及五戒的精神,可以減少社會亂象,這是刻不容緩的事 ,也是我個人研究的動機。

1.2研究的目的

1.2.1五戒的重要性

雖然佛教的戒律很多,但皆不離五戒的基本原則,一切戒律都是由五戒中分支開出,一切戒的目的、也都是為了保護人的清淨,五戒的究竟處,正是了生脫死的正因。除此之外,唯有受持五戒,來世方能繼續獲得人身。就佛法的因緣果報而言,人是通往十法界的總樞紐,因為只有人擁有全方位的思考能力及自由意志,所人稱為萬物之靈,其他動物辦不到。因此相對的,在絕對的自由意志中,就有心意識造作所投射的另一個反作用力在等他。人有貧窮、富貴、壽夭、智愚、美醜、高矮,這些都是因持守五戒的清淨程度不同而造成,《善生經》云:「若有說言,離五戒已,度生死者,無有是處。善男子!若人欲度生死大海,應當至心受持五戒。」五戒者,一切世出世間諸善法戒之根本。

1.2.2五戒為普世準則

五戒是做人做事的根本道德,也是倫理的基本德目。牟子在《理惑論》裡主張五戒與五常的精神,完全一致,將佛法的五戒與儒家講的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五常做比對。則五戒裡含有五常,仁就是要有慈悲心,做仁人君子,不要殘害眾生,不殺生就是仁;義就是義氣,不要人家的東西,仗義施財,不偷盜就是義;禮即是人與人之間應有的禮貌,男與女之間也要有一種禮節,不邪淫就是禮;智就是要有智慧,不飲酒使心智不昏昧,就是有智慧,不飲酒就是智;信就是信用,不妄語就是有信用,不妄語就是信。現代有些人雖然不信佛教,但是也知道要做好事,不做壞事。所以五戒在中國儒家的教育中,早已相呼應幾千年了,並不陌生,五戒早是普世準則。

1.3研究的方法

本研究方法以文獻分析與訪談調查為主,資料搜集以戒律學研究學者之專書、期刊、論文、網路相關報導資訊為主,實地訪談以在家居士為主要參訪對象,並從生活中實際觀察,自律修持的難易狀況。另外透過實際參與道場共修,體驗他律約束力量的大小,再進行兩者的優缺分析,然後將最好的自律與他律條件,以及相關法門,提供給大眾參考。

1.4研究的範疇

研究範疇以台灣佛教徒在家居士五戒為主,實際採訪台灣在家居士自律生活,以及參與道場共修之他律情況瞭解,共修道場則以台灣在家居士之佛教蓮社為主,另以在家居士參與出家寺院道場共修為輔。

1.5研究的架構

本論文以「在家受持五戒」為主軸,探討戒律的起源、戒律的結集、在家的五戒,以及自律、他律的理論與實踐,並以實踐的調查(問卷採訪調查) ,瞭解在家居士受持五戒實際狀況。從自律他律的統一,實踐五戒的究竟義,契入根本的覺悟,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即是無上正等正覺。本論文研究架構如下表所示:

 

二、戒律的起源與五戒之制定

2.1戒律的起源

在佛陀時期,五戒最初是四眾弟子的共戒,《阿毘達磨法蘊足論》卷第一,學處品第一:

一時薄伽梵。在室羅筏。住逝多林給孤獨園。爾時世尊。告苾芻眾。諸有於彼五怖罪怨不寂靜者。彼於現世。為諸聖賢同所訶厭。名為犯戒自損傷者。有罪有貶。生多非福。身壞命終。墮險惡趣。生地獄中。何等為五。謂殺生者。殺生緣故。生怖罪怨。不離殺生。是名第一。不與取者。劫盜緣故。生怖罪怨。不離劫盜。是名第二。欲邪行者。邪行緣故。生怖罪怨。不離邪行。是名第三。虛誑語者。虛誑緣故。生怖罪怨。不離虛誑。是名第四。飲味諸酒放逸處者。飲味諸酒放逸處緣故。生怖罪怨。不離飲酒諸放逸處。是名第五。有於如是五怖罪怨不寂靜者。彼於現世。為諸聖賢同所訶厭。名為犯戒自損傷者。有罪有貶。生多非福。身壞命終。墮險惡趣。生地獄中。

佛陀在鹿野苑度化阿若憍陳如等五比丘後,參考六師外道之教團,並依實際需要建立僧伽制度,僧團是一對內教育、對外佈教的團體,佛教成功的對外發展,僧團的建立是很大的關鍵,諸律部曾提出佛教僧伽制度的十項基本精神,稱「十句義」,這也是佛陀制戒的用意,其詳細內容如表二。

2.2戒律的結集

我們也可根據律部中的「因時治宜、因地治宜」 的理由,主張適宜時地,依環境需求,可行者行,不可行或行不通的就捨棄,其實這種思想,也不單始於現今,遠在二千五百多年前,在阿難陀和大迦葉二位尊者領導的教團中,早已發生了爭論,阿難尊者在第一次結集經典後,曾說:「佛將入涅時曾告訴我,大眾若欲棄小小戒,可隨意棄」 《漢譯南傳大藏經》〈犍度(11-22)〉卷21:時,具壽阿難言諸長老比丘:「諸大德!世尊般涅槃時,曾對我言:『阿難!我滅度後,僧伽若欲者,小小戒可捨。』」 。當時迦葉尊者板起面孔,反對道:「佛所未制今不別制,佛所已制不可少改」。同上述卷21:時,具壽摩訶迦葉告僧伽,言:「諸大德!請聽我言!我等之戒,有關在家人,雖是在家人,亦知我等:此是汝等釋子應〔為〕,此是不應〔為〕。若我等捨小小戒,或有人言:『沙門瞿曇為弟子制戒,〔不久〕如煙矣!師在時學戒,今師般涅槃而不學戒。』若僧伽機熟,僧伽未制不得制,已制不得壞,隨所制之戒而持住。是乃表白。據律部記載,當時還有一愚癡比丘說:「那老頭()去世甚好!他在世時常拿戒律約束我們,這件事不許做,那件事不准行,如今我們、可以極自由地為所欲為了吧!」 當時迦葉尊者聽了覺得痛心,也因此而發起結集律藏。

2.3在家的五戒

談到在家五戒,就必須講到什麼是在家戒?在家戒共有四種,1.三皈戒、2.五戒、3.八關齋戒、4.菩薩戒。 本論文主題是五戒,但是要談五戒之前,我們不可疏忽一個很重要的「前行」就是「三皈」,亦稱為三皈依,而三皈依也是戒律的一種,皈依就是返回潔淨、回歸清淨、依靠覺悟的意思。

2.3.1三皈依

1.皈依佛、盡形壽不皈依天魔外道

2.皈依法、盡形壽不皈依外道邪說

3.皈依僧、盡形壽不皈依外道徒眾

當一個人想要學佛,第一件事就是要先找一位受具足戒的法師,做三皈依,有人以為三皈不是戒,五戒以上才是戒,其實三皈也是戒,三皈之後也有三種禁止,所以皈依三寶本身就含有一種戒的特質了。另外我們要特別清楚,皈依是一種證明自己要修學佛法的誓願,如同學生入學的註冊報名,但是、註冊報名,並不等於上課求學;皈依三寶之後的納受佛戒,才是成佛之道的開始起步。

2.3.2五戒

弘一大師在家律要之開示:「凡初發心人,既受三皈依,應續受五戒。倘自審一時不能全受者,即先受四戒三戒,乃至僅受一二戒,都可。在家居士,既聞法有素,知自行檢點,嚴自約束,不蹈非禮,不敢輕率妄行。則殺生、邪婬、大妄語、飲酒之四戒,或可不犯;惟有在社會上辦事之人,欲不破盜戒,為最不容易事。

1.殺生戒

不殺生:殺戒。

殺戒以殺人為重,殺傍生異類-為輕。殺人以具足五個條件,成為不可悔罪 。

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弘一大師云:殺戒以五緣成不可悔等,是謂具支成犯。以諸戒結罪,皆須具足支緣方成犯事,若盡具者,即成上品不可悔罪,若缺一、二者,是中、下品可悔罪。

要件:

(1)是人:所殺者是人、而非異類傍生。

(2)人想:蓄意殺人、而非想殺異類傍生。

(3)殺心:有心殺人、而非無意誤殺、或過失殺人。

(4)興方便殺:運用殺人的方法。

(5)前人斷命 :被殺的人,斷定已死。

但說殺人的方法,可以層出不窮,若加以分類,不外乎自殺、勸人自殺、教唆殺人、派人殺人等等。

方式:(1)親自殺,(2)教人殺,(3)方便殺,(4)讚嘆殺,(5)見作隨喜,(6)咒殺。

制意:(1)業道重故,(2)違背大悲心故,(3)背恩養故,(4)傷善緣故,(5)乖四攝行故,(6)背菩薩無畏施故。

實益:(1)殺人罪,(2)傷害罪,(3)墮胎罪,(4)其他罪,都將大幅減少。

殺人的後果,可以有三種:(1)當時殺死,犯不可悔罪;(2)當時不死,以後因此而死,亦犯不可悔罪;(3)當時不死,以後亦不因此而死,犯中可悔罪。

所以殺人不限用刀槍,凡是能夠致人於死的種種手段,都稱為殺人,都得負起殺人的罪責。

殺生的動機,不外乎四種,犯罪亦有差別:

(1)為殺人而作方便者:如設陷阱,置毒藥、放火、放水等等,人死犯不可悔罪;非人(變化人)死 ,犯中可悔罪;畜生死,犯中可悔罪。

(2)為殺非人而作方便者:犯中可悔罪;人死與畜生死,皆犯下可悔罪。

(3)為殺畜生而作方便者:人死、非人死、畜生死,皆犯下可悔罪。

(4)作不定方便:準備遇到什麼就殺什麼者,人死犯不可悔罪,非人死犯中可悔罪,畜生死犯下可悔罪。

開緣: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弘一大師云:

一、無殺心而誤致死(如經中廣說)

二、狂亂壞心(見糞而捉,如栴檀無異;見火而捉,如金無異,乃名為狂)

2.偷盜戒

不偷盜:盜戒。

盜是偷盜,不與而取的行為,便稱為偷盜。盜戒的毀犯,也有輕重之別,具備六個條件,便成不可悔罪。

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蕅益大師云:盜戒以六緣成不可悔:一、他物,二、他物想,三、盜心,四、興方便取,五、值五錢(西域一大錢,值此方十六小錢;五錢,則是八十小錢。《律攝》雲:五磨灑,每一磨灑,八十貝齒,則是四百貝齒。滇南用貝齒五個,准銀一厘,亦是八分銀子耳),六離本處。今雲取他重物,即是他物、他物想、值五錢之三緣。用心,即是盜心。用身,即是興方便取。離本處,即第六緣。六緣具足,失無作戒體也。

要件:

(1)他物:他人的財物。

(2)他物想: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。

(3)盜心:起偷盜的念頭,亦即存有偷盜的預謀在先。

(4)興方便取:假借種種方法,達成偷盜目的。

(5)值五錢:所盜之物,價值五個錢。這是佛陀比照當時印度摩揭陀國的國法而制。國法偷盜五錢以上,即犯死罪,所以佛也制定佛子偷盜五錢以上,亦成重罪不可悔。

(6)離本處:將所盜的財物,帶離原來的位置。但此中包括移動位置、變動形狀、變更顏色等等,凡是以盜心使物主生起損失財物之想者,皆稱離本處 。

方式:(1)親自盜,(2)教人盜,(3)方便盜,(4)咒盜,(5)讚嘆盜。

制意:(1)業道重故,(2)犯國法故,(3)違六度四攝故,(4)壞人信心破壞佛法故,(5)被盜之人焦慮憂愁或致失命。

實益:(1)竊盜罪,(2)搶奪強盜及海盜罪,(3)侵佔罪,(4)重利罪,(5)贓物罪,(6)偽造貨幣罪,(7)偽造有價證券罪,(8)賭博罪,(9)貪瀆罪,(10)其他罪,都將大幅減少。

不論是自身不與而取,教人不與而取,或派遣他人為自己不與而取他人的財物,皆為偷盜;獲得五錢以上的贓物者,即成不可悔罪。

如果物主不同意,不論用什麼手段,騙取、竊取、強奪、霸佔、吞沒,凡具以上所列的六個條件者,皆成重罪不可悔。除了合理的利潤(五戒優婆塞除了不得漁獵、酤酒、屠宰、販毒、走私、賣淫、賭博等的惡律儀之外,可以販賣,也可以耕作),不得謀取他人的財物。

開緣: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弘一大師云:

一、與想(謂彼已與己)

二、己想(謂是己物)

三、同意(亦雲親厚想。素相親厚,聞我用時,其心歡喜)

四、暫用(不久即還本主)

五、謂無主(亦雲糞掃想。不知此物有人攝屬)

六、狂亂壞心。

3.邪淫戒

不邪淫:邪淫戒。

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弘一大師云:「不應生欲想、欲覺。」律論釋云:欲想者,身口不動,但心想女人。欲覺者,心既瞢醉,身體𧄼瞢。

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廣化法師云:欲想,心中想女眾之身體特徵(如胸、臀等),若繼續聯想下去,身心如癡如醉而起尋求,稱為欲覺。若由欲已遂,欲海難填故而起貪,不得又生恚,三毒輪轉,永不停息。

邪淫戒以具備四個條件,成重罪不可悔。

要件:

(1)非夫婦:不是自己已經結婚的妻子或丈夫。

(2)有淫心:樂於行淫,如飢得食,如渴得飲。否則便應如熱鐵入體,或腐屍繫頸。

(3)是道(口道、大便道、陰道):須於口道、小便道(陰道)、大便道行淫。

(4)事遂:造成行淫的事實。男女二根相接相入如胡麻許,即成重罪不可悔。

方式:(1)親自淫,(2)教人淫。

制意:(1)業道重故,(2)亂靜心故,(3)入魔網故,(4)損自德行故,(5)能繫縛眾生不得解脫。

實益:(1)妨害風化罪,(2)妨害婚姻及家庭罪,(3)其他罪,都將大福減少。

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所承認的男女關係,均稱為邪淫。

若五戒信士,除了妻室以外,於人女、非人女、畜生女的三處(即口道、陰道、大便道)行淫;或於人男、非人男、畜生男及黃門(閹人及陰陽二性不全人)的二處(口道與大便道)中行淫;人二形(有時變男有時成女者)、非人二形、畜生二形的三處行淫,犯重罪不可悔;兩身和合而未行淫,即行中止者,犯中可悔罪;發起淫心,而未和合者,犯下可悔罪。除女性的三處、男性的二處,於其餘部分行淫,罪皆可悔。

然在一切邪淫戒之中,以破淨戒人的梵行者,罪過最重。所謂淨戒人,是受了比丘、比丘尼戒、式叉摩尼、沙彌、沙彌尼戒,乃至受持八關齋戒於其齋日的佛弟子。

邪淫戒,本亦頗為繁瑣,比如不得說粗惡淫欲語,以及種種防微杜漸的細節,在此不能詳盡,但願各自攝心自重。一般而言,已婚的男女,既有夫妻的正常生活,守持邪淫戒是很容易的。

4.妄語戒

不妄語:妄語戒。

妄語在佛教中說,分為三大類:大妄語、小妄語、方便妄語。最重要的是犯大妄語罪。大妄語具備五個條件,即成重罪不可悔。

要件:

(1)所向是人:對人說大妄語。

(2)是人想:認定對方是人,而不是非人或畜生。

(3)有欺誑心:蓄意要使對方受欺騙。

(4)說大妄語(未證聖果說證聖果、未得四禪定說得四禪定、未見天龍神鬼說見天龍神鬼):自己未證聖果聖法,而說已證聖果聖法,乃至實未得四禪定,而說已得,實未見天來、龍來、神來、鬼來,而說見到天來、龍來、神來、鬼來。

(5)前人領解:對方能領解所說的內容,如對方是聾人、癡人、不解語人,及向非人、畜生等說大妄語,不犯重罪。

方式:(1)親自妄語,(2)教人妄語,(3)方便妄語。

制意:(1)業道重故,(2)誑惑人故,(3)閉善路開惡端故,(4)實語益故,(5)鬼神棄故。

實益:(1)詐欺罪,(2)背信罪,(3)偽證罪,(4)誣告罪,(5)其他罪,將大幅減少。

妄語,是虛妄不實的言語。在今天來說,我們的世界、我們的社會,到處充滿了妄語的氛圍,從個人之間,到國際之間,大家都在互相說謊,彼此欺騙,以求達到自私自利的目的。

大妄語具足以上所舉五個條件,成重罪不可悔;雖作大妄語而言詞不清或對方不解者,中罪可悔;向天人作大妄語,天人解者,中罪可悔,不解,下罪可悔;向畜生作大妄語,下罪可悔;欲說已得阿羅漢果,錯說已得阿那含果,凡是類此心口不相應者,雖作大妄語,使人領解,皆得中罪可悔。說世間妄語誑他者,皆為可悔罪。

開緣: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弘一大師云:

一、向人說證果等法,不言自證。

二、誤說(欲說他事而誤說證果等)

三、戲笑說等。

四、狂亂壞心。

   

廣化法師云《五戒表解》:

小妄語開緣:為救護眾生劇苦及性命,或為佛法而自無噁心。

綺語開緣有二:

一、為止息他人重大悲傷、憂愁、惱怒故。

二、為攝護他人令信佛法故。

5.飲酒戒

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蕅益大師云:「酢,謂味酸也,但是飲之能醉,不論味酸味甜,皆悉犯罪。曲者,作酒之藥。滴糟者,即今燒酒。酒澱者,澱酒之滓垽。似酒者,果漿等變熟之後,亦能醉人。此酒戒但是遮罪,為防過故,與前四根本戒同制。三緣成犯:一、是酒,謂飲之醉人;二、酒想,謂知是酒或酒和合;三、人口咽咽結可悔罪也。若食中不知有酒,或酒煮物,已失酒性,不能醉人者,並皆無犯。」

不飲酒:飲酒戒。

要件:(1)是酒,(2)酒想,(3)入口。

方式:(1)親自飲酒,(2)教人飲酒。

制意:(1)失禮儀故,(2)破淨戒故,(3)失定慧故,(4)損財利故,(5)增疾病故,(6)生災禍故。

實益:(1)酒後開車撞死人罪,(2)酒後開車撞傷人罪,(3)其他酒後亂性罪,將大幅減少。

酒的本身,並無罪惡,所以飲酒屬於五戒之中唯一的遮戒。因為飲酒之後可能造成罪惡,為了遮止因飲酒而造成犯戒的罪惡,所以不許飲酒。飲酒雖不即是犯罪,酒卻最能使人犯罪,三杯一下肚,由於酒精的刺激,使得神經系統,興奮、膽大、衝動、盲目、失去了理智的控制,可以罵人、打人、殺人、強姦、放火。

開緣: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弘一大師云:

一、食中不知有酒而誤飲。

二、或酒煮物,已失酒性,不能醉人。

三、病時,餘藥治不瘥,以酒為藥。

四、以酒塗瘡。

五、狂亂壞心。

 宋靈芝律師云:「餘藥不治,酒為藥者,非謂有病即得飲也,須遍以餘藥治之不瘥,方始服之。」

 

三、自律的理論與實踐

3.1自律理論

人因為有煩惱,而造種種業,也就是「業因」,造作的行為會形成一股力量「業力」,將來因緣成熟,就形成果報,我們必須去承受,稱為業報。就是種甚麼因得甚麼果,因果報應法則,「因緣果報公道的呈現世間一切現象,這是究竟真理,沒有人能夠改變它」,佛說:「自作自受,共作共受。」「瑜伽師地論」卷三十八說:「已作不失,未作不得。」意思是「因」未得「果」之前,不會自行消失;反之,不造作業因,也不會得相應的結果。由此可知,有因必有果,有果必有因。因不虛棄,果無浪得。正如「涅槃經.幡陳品」所說:「善惡之報,如影隨形;三世因果,循環不失。」世間法是如此,出世法也是如此。因此「自作自受」,還得「自性自度!」

在家五戒,無論是從受戒、學戒、持戒、守戒,都必須自己去做,任何人都無法替代你。佛教常講「婆修婆得,公修公得」就是自律的道理,因此佛教的戒律主要是自律,自律即是自制、自我管理、自我修心修身。「欲得早成,戒心自律。淨律淨心,心即是佛。」 我們的煩惱來自「貪、嗔、癡」三毒,因此必須以「戒、定、慧」三學加以對治。所謂戒、定、慧三無漏學,先「持戒清淨」,由於持戒清淨產生定,有定才能啟發智慧,由智慧起觀照,進而斷煩惱,才能超凡入聖。

3.1.1自律八法

阿那律尊者,以八種的繩規法則,來自己約束自己,自己管著自己,作為座右銘,也可以做我們的座右銘。這八法如下 :

1.多欲非道,少欲是道。你若貪吃是吃欲、貪色是色欲、貪財是財欲、貪做領袖是領袖欲,所以多欲,是不合乎道;你若沒有這些欲,就是道。

2.憒鬧非道,隱處是道──在熱鬧場所,是不合乎道;你到阿蘭若處,就是寂靜處,是道。

3.放蕩非道,制心是道──盡放肆、無拘無束的,也不是道;你能把心制之一處才是道。

4.多念非道,定意是道──你多打妄想,雜念太多,也不是道;你的意念能專一、不打妄想,就是道。

5.無厭非道,知足是道──貪而無厭,不是道;你若能常常知足,就是道。

6.懈怠非道,精進是道──你若懶惰,聽經睡覺,就不是道;往前勇猛精進,才是道。

7.自私非道,為公是道──你若自私自利,這是不合乎道;你能大公無私,才是道。

8.愚闇非道,智慧是道──你做愚癡、無明、黑暗的事情,譬如牛吃草,你也要學牛吃草去,狗吃大便,你也要學狗吃大便,這就是愚闇,不合乎道;你要有智慧,才合乎道。

修行即自律,改造自己,讓自己的身心處於和諧狀態。修口,以善言對人,不與人爭、吵,處處禮讓與人;修心,則心正、心善而百毒不侵、海納百川;修眼,令自己眼中存善,而將惡俗之物隔絕在外,不亂人心性;修耳,不偏聽偏信。

3.2自律實踐

3.2.1自修

透過早晚課的自我提點,強化自我約束力。平時以自修法門,時時刻刻觀照注意當下「守戒調心」,行住坐臥清楚知道自己的「起心動念」,不要讓起心動念成為行為造作,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的身心與行為狀態,守戒即修心「即刻即是」。

修行的法門有很多,有禪宗的看話參禪、禪坐,有淨土宗念佛法門,有密宗的持咒法門,這些法門無非都是要行者,屏除雜念,啟動自性光明,遠離煩惱。而法門無有高下,貴在應機。但無論我們修哪一個法門,都應當把地基打好,佛教最基本的修行內容,即是修三十七道品,亦是破「我、法」 二執必修功課。

3.2.2懺悔

每日晚課,反省當天的所作所為,檢討自己的言行,不盡理想之處,當下立即改過。懺,然懺為梵語:懺摩Kamayati之略譯,而非漢語,是請求容忍,容恕的意思。即請求他人忍罪寬恕; 悔,為梵語(提舍那)的意譯,原義為「說」。佛法中,如犯了過失(除極輕的有「自責心」就 可以),除非陳說自己的過失,是不能回復清淨的。應當於佛、菩薩、師長、大眾面前告白發露 自己造罪之原由及經過;以期達滅罪之目的。

 

四、他律的理論與實踐

4.1他律理論

人是群居的動物,只要是社會的一份子,就必須遵守人類共同的公約,這就是他律的理論源頭。佛陀說世間的種種現象,是因緣所生法,法不孤起必須仗緣而生,也就是緣起法。既然是緣起法,必有自他的二葦關係,不是個人想怎樣就能怎樣,因此個人為所欲為的行為,必定會傷害他人,這也是世間法律訂定的緣起。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,這五戒最主要的目的,就是在執行他律,除了不傷害他人之外,也不能傷害任何生命。

要達到他律的作用,就必須透過外在的約束力量,讓自己的言行舉止自律。例如國家的法律規定,各個團體的規章,學校裡的校規,家庭裡的家規,佛門裡的教規,共修道場的法規。這些他律則依外在的因素,包括外在的約束、監督、評判、賞罰,特別是強制力,都是作為自律行為的法則。

他律除了上述的法規以外,另外一股力量,就是諸佛無所不在的洞察力,以及僧團集體生活的約束和監督、戒律體系的強制性。在家居士雖然沒有過僧團集體生活的約束,但只要參加居士會、蓮社、出家道場舉辦的共修活動,同樣具有集體性的外在約束力,能夠強化他律的作用。

4.2他律實踐

談到他律的實踐,佛陀時期在家居士同樣可以舉行大布薩。「布薩」是釋迦牟尼佛在世時所親自制定的唯一的公開懺悔儀式,佛陀規定當佛弟子在犯戒之後,必須要透過發露、懺悔,才可以重新獲得身心的清淨。有關布薩制度,在法藏部的《四分律》、化地部的《五分律》、說一切有部的《十誦律》,和南傳銅鍱部《銅鍱律》等律藏中,都有比較詳細的記述。 布薩是佛陀規定佛弟子每半月集會一次,透過誦戒、發露、懺悔而使身、心重新回歸清淨的一種儀式。這種儀式實不限於在比丘教團中舉行,也可以在在家佛弟子中舉行,在《雜阿含經》中,還是可以找到有關在家布薩的一些記述,透露著在佛陀時代,的確是曾經有過在家布薩的,如說:

若復在居家,奉持於淨戒,如法修布薩,亦復應敬禮。

在佛陀時代,在家弟子和出家弟子都分別有各自的布薩的,只是兩者是分開來進行而已。在《五分律》中,當提到跋耆族比丘十事非法時,有「五百優婆塞聚在一處」的記載,可能正是在家信眾舉行大布薩的場合。

4.2.1親近善知識

善知識是指導我們修善斷惡,離一切苦、得一切樂的導師。有部毘奈耶雜事曰:「阿難陀言:諸修行者,由善友力,方能成辦。得善友故,遠離惡友,以是義故,方知善友是半梵行。 佛言:阿難陀勿作是言,善知識者是半梵行。何以故?善知識者是全梵行,由此便能離惡知識,不造諸惡。常修眾善,純一清白,具足圓滿梵行之相。由是因緣若得善伴與其同住乃至涅槃事無不辦,故名全梵行。」這是讚說善知識是具足全梵行功德的人。

4.2.2 聽經聞法

常聽經聞法,可增長智慧,延長壽命,聽經須臾,可得無量福報。世間之人,雖不見聞諸佛菩薩神通變化,但聞說法,讚歎菩提及大乘法,彼人聞已,則歡喜信樂,以此聞法為增上緣,故樂佛大智,發菩提心。聽經聞法之功德,《正法念處經卷六十三》云:聞法可得三十二種功德。一、種諸善根,二、通達經義,三、調伏散心, 四、戒施智慧,五、滅生死罪,六、令他成器,七、不退道心 ,八、離於憍慢,九、得滅眾苦, 十、成就善根,十一、解脫煩惱, 十二、能捨邪見,十三、除斷惡念 十四、滅不善覺,十五、善心增長,十六、避不善因, 十七、行不放逸, 十八、親近善友,十九、斷奸嫉心, 二十、當行孝順 ,二一、不樂異法,二二、增長壽命,二三、眾人所欽,二四、諸天護念,二五、成就憶念,二六、財物富樂,二七、增長智慧,二八、知恩報恩,二九、修行念死,三十、死時不悔,三一、增長淨心, 三二、終得涅槃。

4.2.3參與共修

1.禪坐共修

藉坐禪以修「定」,並從定中開發「智慧」。坐禪能安住身心,消融自我,將自我適宜的置於大環境中,如此一來不但化解了人我的對立,更能積極的達到提昇社會品質的目的。以禪修法門幫助信眾啟發自己內在福田和智慧,完成解脫煩惱、生死自在的人生。回歸佛陀本懷,修學無上佛法,達到「提昇人的品質,建設人間淨土」之目標。

2.禪七共修

「打七」是佛門中精進修行的一種儀規,隨著修行方法的差異, 而有不同的名稱與內涵。如: 用禪宗的參禪方法打七就叫做「禪七 」,是指「用禪宗的方法打七」! 禪宗 的方法也有很多 ,最普遍的是「參話頭」;其進行方式   是在禪堂內,以靜坐和跑香調和身心來運轉方法,達到開發覺性的目的。

3.念佛共修

念佛共修的方法有很多,今天以繞佛為例,每柱香念佛共修時,先繞佛。開始繞佛時,手合掌,眼睛下垂,若有若無看中指指尖,切勿東張西望,或是眼睛閉起,無法跟上隊伍。耳朵聽法器的聲音、大眾的聲音一起念,緩步慢行出位,此時步伐稍快,不須配合佛號節拍,一個緊跟著一個,彼此間不可拉距離,距離拉大,整個出位、繞佛、歸位的秩序均會受到影響。

4.佛七共修

念佛是「剋期辦事」,就是剋定、限定在一定的期間之內,我們要有成就;結七念佛,我們現在所稱為的打佛七,就是這個意思。佛七的來源是根據《無量壽經》、《阿彌陀經》上,跟我們講的「若一日、若二日到若七日」。古德說利根的人一天就能夠達到不亂,中下根不定,換句話說,七天,就是下下根也能夠不亂,最低限度都能夠證得事一心的下品。事一心的下品也就是我們常講的功夫成片,換句話說,這句佛號確實產生了力量,這個力量能夠伏住一切妄想、雜念,能伏得住,有這個力量,這樣的力量就是凡聖同居土往生的條件。

其他共修有誦經共修,懺儀共修(大悲懺、梁皇寶懺,金剛寶懺……等等。),法會共修(浴佛法會、普佛法會、叩鐘法會、水陸法會……等等。) ,還有助念共修、朝山共修、放生共修、朝聖共修……等等。

4.2.4研習經論

深入經藏智慧如海,用心研習佛學義理,智慧自然蒸蒸增日上,有了智慧不但能增強揀擇的能力,更可以建立正確的知見,對在家居士面對生活的種種面向,有很大的助益,更容易清楚有那些事該做,有那些事不該做,這對受持五戒的在家居士而言,研習經論無非是增長持戒的能力。

4.2.5讀書會

透過閱讀、交流、體驗、覺照的過程中,建立佛法的正知見,分享彼此的生命故事,運用佛法觀念來轉變自己的人生。研讀共同的題材,彼此交換想法、分享體驗,透過對話,省思自我,學習成長,讓知識轉化智慧,完成生命的蛻變。讀出智慧,活出生命力。

4.2.6成長營

所謂成長營顧名思義就是要令生命進步成長,尤其是佛學成長營,讓我們的身心靈不斷的獲得提昇,對生命實相有了正確的認識,扭轉往昔錯誤的實我觀念,覺照自我與環境的練習,跳脫自我執著,提昇生命品質。在生活中能以慈悲智慧感化自己,以學佛所得悲智感動他人。

4.2.7實踐的調查

有關在家五戒自律及他律之實踐訪談調查,地點取樣以台灣地區為主,分為北中南三處,北部25人、中部4人、南部6人,皆是在家學佛的居士,年齡取樣分為三個年齡階層,2535歲為第一個年齡階層,3656歲為第二個年齡階層,5777歲第三個年齡階層。性別取樣以男女為區分,為男性19人,女性16人。

4.2.7.1問卷採訪調查之調查結果說明:

1.最容易犯戒的狀況:

(1)內在慾望的催使,喝酒亂性。

(2)在起心動念,無明煩惱起現行的時候,惡習復發的時候。

(3)失去正念及信心,迷糊的時候。

(4)情緒激昂或低落的時候。

(5)沒人管的情況下或是心放逸的狀況下。

(6)在娛樂場所或容易被誘惑的環境下。

(7)在廚房的環境下、菜園或是務農的種種環境下。

(8)當被人誤解、打壓、侵犯、傷害、迫害、破壞……等等事件發生,很容易產生負面情緒,最容易引起內心起報復的殺意。

(9)夫妻間相處,看到另一半作息不正常,甚至行為失常影響到自己和孩子,此刻就會有厭離及命苦的想法,此時最容易夢見大學時代喜歡的男生,產生精神外遇的狀況。

(10)當性不被滿足,很容易起淫慾心。

(11)見境生心,有時候看到女生衣服穿的暴露,就會生起淫慾心。

(12)偷盜有時候不是故意的行為,是內在有一股無明習氣,產生習慣性的念頭,見到有些東西就想占為己有。

(13)有時侯三兩好友在一起,不經意的就會聊起別人的是非。

(14)當家裡共住的成員,不守家規或不負起分擔家務的責任時,最容易起煩惱,造種種業,譬如惡口罵人、起瞋心 ……等等。

(15)經濟困難的時候。

(16)大富大貴或忽然獲得大筆財富。

2.最容易守戒的環境

(1)沒有不好的外緣,例如在清淨的寺院、精舍、佛堂……等等道場共修(念佛、誦經、禪修)

(2)閉關禪修,謝絕外緣。

(3)遠離酒肉朋友的地方。

(4)親近善知識。

(5)出家道場。

(6)受戒期間。

(7)經濟無憂。

3.修持法門對持戒的功用:

修持法門:念佛、誦經、持咒、拜佛、繞佛、繞塔、拜懺、大禮拜、經行、朝山、禪坐、禪修、內觀、不淨觀、觀呼吸……等等。

(1)(依安般念(觀呼吸)克服五蓋,待心更靜、覺知更敏銳時轉觀照,依因緣法正見觀察六觸入處之五陰的集與滅。也就是四念處,讓心止息妄念,幫助持戒的能力。

(2)念佛、誦經、持咒、拜佛、繞佛,繞塔增進定力,減少妄念,幫助持戒的能力。

(3)禪坐、禪修、內觀,止觀定慧等持,增進定慧力,少妄念,讓持戒的能力更堅固。  量強力量大,自然靜定功效持久,常安住於正念正行之中,自然不違犯戒律。

(4)共修的力量,具有獨特的修行環境及氛圍,時時提醒自己要認真學修,在大眾共同精進努力下,會有自我鞭策與反省作用。

(5)常隨佛學,不易忘失。同參道友之間相互砥礪,易去除習氣。

(6)參加共修可圓滿六度。《佛遺教經》云:汝等比丘,若勤精進,則事無難者,是故汝等當勤精進。譬如小水長流,則能穿石。若行者之心數數懈廢,譬如鑽火,未熱而息,雖欲得火,火難可得,是名精進。

4.共修對持戒的幫助:

(1)心不散亂、心能靜下來、心比較清淨,心清淨則妄想少。

(2)不懶散,跟著大眾起作息、自然不愛睡覺、克服五蓋。

(3)能量強力量大,自然靜定功效持久,常安住於正念正行之中,自然不違犯戒律,防非止惡、增長智慧。

(4)共修的力量,具有獨特的修行環境及氛圍,時時提醒自己要認真學修,在大眾共同精進努力下,較能時時警惕,會有自我鞭策與反省作用。

(5)常隨佛學,不易忘失,有加分作用。同參道友之間相互砥礪,易去除習氣。

(6)參加共修可圓滿六度。《佛遺教經》云:汝等比丘,若勤精進,則事無難者,是故汝等當勤精進。譬如小水長流,則能穿石。若行者之心數數懈廢,譬如鑽火,未熱而息,雖欲得火,火難可得,是名精進。

5.共修對持戒有哪些壞處:

(1)最怕遇到不好的因緣,會受干擾起煩惱。

(2)內心容易生起比較的心態。

(3)要犧牲陪伴家人的時間,家人會抱怨在家時間少。少了與家人相聚容易引起反彈,而產生煩惱。

(4)去道場共修太多天,容易荒廢家事,招致家裡同修起大煩惱,因而造成夫妻間不和,或家庭糾紛。

(5)家人沒有共同理念,會障礙。

(6)家裡有小孩,少了陪伴小孩的時間,容易造成與小孩的疏離。

(7)法師或道場主事者,常常緊迫盯人,不去共修好像過意不去,會有人情負擔的負作用。

(8)少了休閒時間,也少了世俗的人情互動,縮小了個人生活圈,導致生活圈只剩下在佛教徒的範圍內。

6.自修對持戒的幫助:

(1)不會遇到惡緣,少人少磨擦,身心容易自在。 

(2)學習獨處的能力,更有機會覺察內心真實狀況,成就「內在誠信」。

(3)可依自己的作息及步調走。

(4)減少與外界互動,多了許多與自己對話的時間,更認清獨處的自己,徹底找出自己的問題,有挖掘盲點的好處。

(5)生前練習自己一個人,面對自己一個人,無依無靠的狀態,訓練自己將獨自的死去,用無我的心,超越死亡。

(6)個人生死個人了,自修是生命最後必須面對自我的最佳練習,也是自我持戒的終結者。

(7)可以減少妄語、綺語。

7.自修對持戒有哪些壞處:

(1)沒人管少了約束力。

(2)自修沒人看護,最怕走火入魔。

(3)沒人糾正自己的缺點。

(4)修行持戒沒人鞭策。

(5)會無聊,比較容易胡思亂想。

(6)比較容易懶散。

(7)受限於自己的習氣及盲點,不容易進步。

(8)自己若出了狀況沒人知道。

(9)有時候犯戒了,卻不知道自己已經犯戒。

8.親近善知識對持戒的幫助:

(1)法師開示因果,讓我更了解持戒的道理。

(2)法師教導改變自己的壞習慣。

(3)改變自己的習氣,不去羨慕他人。

(4)聽法師開示,更清楚持戒的好處。

(5)法師教導,讓自己學到契機的方法 。

(6)法師開示受戒之重要性,才能懂得修行,懂得要受戒。

(7)佛法無人說,雖慧不能了。感恩三寶慈悲攝受,慈悲住世,傳承佛陀的妙法,教導修習七周緣慈的實踐方法,降伏個人的我慢,讓我了解眾生平等的真義。惟有體悟眾生平等,才能從心上持守不殺生戒。

 

五、結論

5.1自律他律的統一

「律」與「戒」。依《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》的說明:「『律』指為維持教團秩序而規定的種種規律條項,及違犯規律之罰則,屬於形成的、他律的。『戒』指內心自發性地持守規律,屬於精神的、自律的。」自律表示遵從內在的自覺,內心產生道德衝動而使人們自覺實踐道德。他律則依外在的因素,包括外在的約束、監督、評判、賞罰,特別是強制力,作為道德行為的原因。他律是佛教倫理的一個重要特色,正如印順所說:「用集團的力量來規範自己的行為,淨化內心的煩惱,是根本佛教的特色。」佛教的他律體現為僧團集體生活的約束和監督,諸佛無所不在的洞察力,戒律體系的強制性,佛教戒律是佛教中的「法律」,而法的特徵正是他律的強制和對於違反此律的懲罰制度,一般的世俗倫理在這一方面,至多只是「溫和的」他律,因為世俗世界中個人的道德行為不存在強制性的監督,違反道德規範也不會受制度化的處罰,只有非強制性的道德評議或輿論監督,促成內心的自責。自律實際上是更高的道德修行境界,他律的作用之一也是培養人們自律,因為他律的長期制約有助於形成人們的道德自覺,而轉向自律。

在中國佛學的著述中,已經出現了「自律」概念,比如徑山宗杲「無他約束,容其自律,發明已見。」在自律和他律問題上,佛教倫理更體現出兩者統一的特點,是以他律為特色、以自律為追求的統一。 在家居士因為不過出家僧團的生活,因此,參加佛教團體共修是非常重要的一環,藉由他律提升自律的能力,再從自律做為他律的因緣,從自他二律互為緣起中修得內外一如,乃至自覺覺他的圓滿境地。

 

參 考 文 獻

一、專書

1.聖嚴法師著,《戒律學綱要》,台北市:法鼓,1996

2.弘一大師編,《南山在家備覽》〈宗體篇〉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5

3.天因法師講述 ,《在家菩薩戒本十講》〈略篇〉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4

4.懺雲老和尚編述,《五戒表解;學佛行儀》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5

5.淨界法師講述,《五戒休學述要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5

6.凡夫集譯,《戒殺四十八問》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4

7.道源長老講述,《戒殺放生文講記》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4

8.育因法師講述,《在家五戒八戒學處》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4

9.宋天竺三藏求. 那跋摩譯. 明沙門智旭箋要,《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箋要》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5

10.太虛大師著,《優婆塞戒經講錄》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2

11.鳩摩羅什譯,《梵網經(經文)本會修訂版》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02

12.北涼中印度三藏曇無讖譯,《優婆塞戒經》, 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06

13.釋宏泰整理,《三皈、五戒、八關齋戒講義》, 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13

14.佐藤達玄著;釋見憨等譯,《戒律在中國佛教的發展》, 嘉義市:香光書鄉,1997

15. 二埋法師編著,《在家律學》,台北市:佛陀教育基金會,2000

16. 水野弘元著 ,《巴利論書硏究》,台北市:法鼓,2000

17.覓寂尊者,《南傳在家居士護持須知》,高雄市:淨心,2007

18.覺觀編輯組編,《 律藏會集居士篇》,南投縣,正覺精舍,1996

19.《長阿含經、遊行經、大正藏、一二八頁下》。

20.《佛說梵網經講錄》。

21. 傅大士《心王銘》。

22.《佛陀十大弟子傳》。

23.《華嚴經》〈三十九品〉入法界品。

24.董群著,《寶慶講寺叢書 中國佛教學者文集:佛教倫理與中國禪學》,北京市:   宗教文化出版社,2007

25.明賢法師著,《僧寶論》,北京,宗教文化,2012

26.釋印順著,《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》,台北,中華書局,2011

27.界詮法師編著,《佛學基礎 》,福建,廣化寺,2007

28.黃運喜著,王明蓀主編,《古代歷史文化研究輯刊》五編第十冊,〈唐代中期的僧伽制度——兼論與其當代社會文化之互動關係〉,新北市,普羅文化,2011

29. 林富士著,《中國史新論:宗教史分冊》,台北,聯經,2011

30. 廣化法師編註,《五戒相經箋要集注》,台中,南普陀寺,2014

二、藏經

1.《卍續藏》一○六‧三七○頁B

2.《十誦律》卷一一,律中的根據。

3.《大正藏》二三、七七頁下、《十誦律》卷三七。

4.《大正藏》二三‧二七○頁下。

5.《大正藏》一七.九一六頁中。

6.《大正藏》二四.九四三頁上。

7.《大正藏》二二.六七二頁上。

8.《大正藏》二二.六七二頁中。

9.《大正藏》二三.一二一頁中。

10.《大正藏》二四.六〇二頁中。

11.《大正藏》三三‧二六○頁下-二六一頁上。

12.《大正藏》四六‧七七頁中。

13.《長阿含經·遊行經》。

14.《大正新修大藏經·中阿含經》第24卷。

三、期刊

1.阿旺洛卓法師著,《淺談藏傳佛教四皈依》,香港,東蓮覺苑,明覺雜誌,第301 期,2013

2.姚衛群著,《佛教與婆羅門教的修行理論比較》,北京,當代亞太雜誌社,南亞研究,第4期,2009

3.古鐸著,《耆那教》,台北,十方雜誌,第2011期,2009

四、網站

1.佛法點滴:善知識,http://www.budaedu.org.tw/doctrin/d53-1.php3

2.禪坐共修:http://www.ddmhk.org.hk/main_eventa1.php?lang=2

3.禪七:http://www.fozang.org.tw/zenseven.htm

4.念佛共修:http://www.reocities.com/putisato/1902h.htm

5.佛七共修:http://www.hwadzan.com/HwadzanActivity/PraytoBuddha/1828.html

6.維基百科: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4%B8%89%E6%B3%95%E5%8D%B0

 

附  錄

一、訪談大綱

編    號:

訪談對象:

訪談地點:

訪談時間:

訪談內容:

請問您在哪裡受五戒?受戒時間又多久?曾經犯戒否?有復戒否?

請問您在哪狀況下最容易犯戒?

您讓為在哪種環境下比較容易守戒?

請問您有每日作早晚課否?早晚課的內容有哪些?

請問您平時用何法門修持?對您持戒功用如何?

請問您有參與共修嗎?多久一次?您認為時間多久最理想?

請問您參與共修的內容為何?

請問您參與共修有哪些好處?

請問參與共修對您的持戒有何幫助?

請問您親近哪位善知識?他帶給您最大的幫助是甚麼?

 

二、訪談調查資料:

資料附於如下網址:http://dropjar.com/#13fn8du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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