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釋菁澤 博士生
蓮華佛學研究所

 

論文提要
原始佛教在龍樹菩薩以前,雖未有大乘經典的傳播,可是未被作有體系化的整理而成立大乘教學,這些大乘經典,經龍樹一番註解後,始奠定大乘教學的地位,龍樹廣汎的教學中,其根本思想是「中論」,中論思想的內容,闡明『般若真空觀』為第一義諦,也是龍樹自己所主張的目標旨趣。他明確地闡揚『般若空』,乃不著名相,是修學菩薩的妙行為趨人佛道的大前提。龍樹的一生可謂竭盡精力,大肆弘揚般若空學,而奠定了大乘佛教堅固的基礎。

關鍵字:般若、中論、空觀、空、中道

一、    前言  
在《中論》常見者為:「空」、「空義」、「法性」、「諸法實相」、「寂滅性」、「中道」、「中道義」等,這些用語與般若經中之「空」,在所用以表達的指意上,並無不同,均表示一切事物之真正性質。然而在對空之體認上,兩者是否有所差異,這是本文所欲探討的。
首先,對龍樹作此《中論》是以空觀為主體的,故將我們所熟知的世界真相,八不道的妙論,詳細的分析以顯示那成立為不可能的,終極必須歸於空,但空中妙有。據青目論師的註釋,認為佛陀「先於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,又為已習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,以大乘法說因緣相。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,不一不異等,畢竟空無所有。如般若波羅蜜中說:後五百歲像法中,人根轉鈍,深著諸法,求十二因緣、五陰、十二入、十八界等決定相。不知佛意,但著文字。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,不知何因緣故空,即生疑見,若都畢竟空,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?如是則無世諦、第一義諦。取是空相而起貪著,於畢竟空中生種種過,龍樹菩薩為是等故,造此中論。 」 可知龍樹一方面是為了對治深著文字分別的聲聞學者,一方面是為了執著空相的大乘行者,才造此《中論》。換言之,龍樹之目的,並不只是一種思想上的傳述,而是帶有一種濃厚的批判性格。然而龍樹也並非獨樹一幟,對佛法有何完全的修正,其所關心的也如何闡揚佛陀說法的本懷,以糾正不當的見解。因此,無著在〈順中論義入大般若波羅蜜初品法門〉中對「問曰:阿闍梨意,為何義故,而造此論?」答以「依順道理,入大般若波羅蜜義,為令眾生捨諸戲論取著等故。既捨離已,依順道理,速入般若波羅蜜故。既依道理,速入般若波羅蜜已,捨諸戲論,一切取著。捨諸戲論取著等已,速疾成就無上正覺,為此義故,師造此論。 」 則謂龍樹係為「解釋般若波羅蜜」之真義 ,使眾生均能正確瞭解,而捨離戲論取著,獲得正覺。

    龍樹造論的旨趣以觀,尚不能說有何明顯的差別。實際上,龍樹所要說明的,也是般若經中所教導的。如《中論‧ 觀法品》的「諸法實相者,心行言語斷,無生亦無滅,寂滅如涅槃。 」與般若經中之「云何名無為諸法相?若無生無滅,無住無異,無垢無淨,無增無減,諸法自性。云何名諸法自性?諸法無所有性,是諸法自在,是名無為諸法解相。 」「諸法實相」與「無為諸法相」,在指意上並無不同。然而龍樹對諸法實相之理或體認,卻有其獨到之處,以下即分別說明。

 

二、    般若經之基本態度
般若,乃諸佛菩薩親證諸法實相的一種圓明本覺智,亦即離一切迷情妄相的一種清淨無分別,是通達一切法自性本空在《般若經》中,處處說到「一切法空」。龍樹繼承《般若經》的思想,並加以展開,而形成自己的哲學,他對這句話再作理論的探討,以深化其思想,並且從大乘菩薩道的理論和實踐闡明其意義,般若經之基本態度,是一種高度的內證,超越一切名相、概念,直接掌握佛陀的心法。亦即是一種經過醇化後的直覺經驗,這不再使用語言符號,也無玄思妙理,一切都在一種近乎冥然太虛的狀態中。這就是一種超越的智慧∣般若。般若在般若經典中被推崇,是諸佛之母,六波羅蜜之首。在般若經中,可以用種種詞語來描述般若之作用,但這些都只是成就者對一種其所證知之描述的說明。般若經中並未從義理或理論上來證明般若的如何存在。換言之,般若是有成就的修行者,經過高度的禪修或入定後,所得到的一種啟發,四禪只是修行過程上對身心反應的說明,至於修行最後可證果,卻非四禪所能界說。諸法實相在成就者的眼中,是一切自然的、法爾如是的,不待對人生現象作種種分析,即能從深邃的直觀中獲得。
所謂大乘佛教的模範-一菩薩,在證悟者看來也是但有名字,而無獨立的實體性。如此徹底脫落一切名相概念,「一切法無受故,是名菩薩諸法無受三昧,廣大無量無定,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,菩薩行是三昧,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 」 「諸法無受三昧」,就是空義,與常見之空並無二致。原始般若法門這種從不受一切而直觀法性的特異見解,顯然不同於傳統部派佛教,尤其是上座部系從教義上名相的解析,或現實人生現象上的觀察來入手。「但有名字」是原始般若對教義的根本批評。所謂五蘊、六處、十二因緣,菩薩等都只是一種語言概念,它只是用以指示某一對象的工具,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用法,並不能如實反映出事物的真實本質。要認識事物的真相,必須用直觀的方法。這種看法,與早期出家僧眾在阿練若或空屋、空處之入定修行有密切的關係。《雜阿含經》卷九中載:舍利弗白佛言:世尊!我今於林中入空三昧禪住。佛告舍利弗:善哉!善哉!舍利弗,汝今入上座禪住而坐禪 。
所謂「空三昧禪住」是一種離一切染著的禪定,對外界之山河大地,內心之喜悅輕安,均不著意,進入一種粹然虛空的境界。要進入這種無分別的禪境,在阿練若處之修行一種極佳的方法。同時修行者在這種環境中修行,與空之領悟,也有相當的關係,因此樂住遠離、習阿練若在此意義下,可認為係僧團中一項重要的德目。《小品般若經》卷六「大如品」云:佛言:如是、如是。諸天子,般若波羅蜜甚深,難解難知,以是義故,我欲默然而不說法。作是念:我所得法,是法中無有得者,無法可得,無所用法可得,諸法相如是甚深 。行者修習般若法門時,發現自己並無所得,因為一切自然如此,並未在世間知識層面上有所累積,只是行者在事物之認識上超越了以往的迷執,而正是清清楚楚晤見事物的本相而已。《小品般若經》卷七〈深功德品〉中用一連串的詞語來描述此種甚深法相的面貌:須菩提!甚深相者,即是空義,即是無相、無作、無起、無生、無滅、無所有、無染、寂滅、遠離、涅槃義 。
用這些否定詞來描述,目的就是掃除一切平常認為真實的錯誤觀念,然而這些否定用語也只是一種方便教法。諸法空相是修行者修習般若波羅蜜時所獲證之境界,它根本不能以語言文字來界說,因為語言文字有其限制性的歧義性,不能如實地表達證悟的內容。佛陀悲願故,乃以方便教法,修習般若波羅蜜時,一切諸法皆空,是當體即空,並不需要再依其他方法,這種當體即空,即為般若波羅蜜之作用。

 

三、    般若經對空之體認
般若經典對傳統《雜阿含經》中所常說的教義如五蘊、十二因緣等,都直接就其本體了知為空。如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卷一云:空中無色、無受想行識。離色亦無色,離受想行識亦無空。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;受想行識即是空,空即是受想行識。……諸法實相,無生無滅,無垢無淨故。 
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實際是空,都無所謂實體不變的本性。聲聞佛教分析說明,並不能掌握五蘊的真義。然而般若經典堅持這種看法的理由,只是「諸法實相,無生無滅,無垢無淨故。」這般若行者在進入高層次的內證後,從法性的立場,所得到的超越經驗。為何諸法實相之無生無滅,無垢無淨是一切事物的本質呢?《摩訶般若波羅蜜》卷五,歸納一切事物之空相為十八種空,所謂:內空、外空、內外空、空空、大空、第一義空、有為空、無為空、畢竟空、無始空、散空、性空、自相空、諸法空、不可得空、無法空、有法空、無法有法空。 
這十八種空成立之理由,都是因為「性自爾」,即事物自然的本質就是如此,並非人為概念的設定。一切有為法、無為法世俗的知識層面上,雖有不同的定義和應用,但在般若智慧的觀照下,有為、無為都消融於實相中,只是同一法則之不同說明而已。佛陀為眾生根器不同故分別說法,因此說常、說無常、說我、說無我等都不可誤以為有這麼一個常、我或無常、無我之實在的,不可移換的實體。如《雜阿含經》卷一二中常見的「離此二邊,處於中道而說法,所謂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。 」
但般若經中則對此再賦予一種新的體會。即這種中道正觀不只是一種說法的方法而已,本身就是諸法實相。在《小品般若經》卷九〈見阿門佛品〉即云:須菩提!般若波羅蜜無盡,虛空無盡故,般若波羅蜜無盡。……色無盡故,是生般若波羅蜜,受想行識無盡故,是生般若波羅蜜。須菩提!菩薩坐道場時,如是觀十二因緣,離於二邊,是為菩薩不共之法。 
總之,般若經典從悟入一切法之本性後,觀五蘊、六處、十二因緣等皆空無實體,一切無二無別。在深入諸法實相中,這種理解是如實了知的,不待經過語言文字的思辨。人為概念的設定,也能自由安排,因為這些概念都不會也不可能影響事物之實際的性質。般若經中一再以法性之徹悟為標準,超越名相概念,確已樹立了大乘不共法的特色。

 

四、    《中論》之空
般若經之諸法畢竟空,固然在部派佛教紛紜名相中,打開了一條新道路,然而如何正確把握空義,卻成為新的問題。般若經中為破除名相之迷執,多談名相虛妄不實,連菩薩名字、涅槃亦如幻如夢。因此有誤解空為虛無而不承認因果報應者。《大智度論》卷一中謂:「更有佛法中方廣道人,言一切法不生不滅,空無所,有譬如兔角龜毛常無。」 
對此現象,龍樹曾云:「不能正觀空,鈍根則自害,如不善咒術,不善捉毒蛇。」不知空義者,如龍樹所譬喻的,不善咒術卻去捉毒蛇,沒有不被咬傷的。然而如何正觀空呢?龍樹以簡潔的偈頌,揭示了無比的睿智。「眾因緣生法,我說即是空,亦為是假名,亦是中道義。」 
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和合的,所以都沒有其固定不變的自性,這就是空。「未嘗有一法,不從因緣生,是故一切法,無不是空者。」龍樹從一切法係因緣和合而成方面,大力發揮空義,這是一個值得特別重視的觀點。如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卷五中關於十八空之「有法空」亦云:何等為有法空,有法名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,是有法空,非常非滅故。何以故?性自爾是名有法空。 
因為諸法和合故無自性,這是般若經的正義。但般若經並未就此著力發揮,只是在十八空中之「有法空」、「無法有法空」中提及。基本上,般若經是立於超越一切名相分別之所有的立場來認知空。《中論》則如《寶積經》「中道諸法實觀」之看法,以《阿含經》以來「此有故彼有,此無故彼無」之相待依緣的立場,將全副力氣置於「依緣性」來體認空義,青目論師對此有清晰的解釋:「眾緣具足和合而物生,是物屬眾因緣,故無自性。無自性、故空。」 
《中論》對空之體認較般若經之純粹直觀,易於把握,它可以透過理智上的認知,從因緣和合上來理解。假設物不是因眾緣和合而生的,則此物不出「有其固定的本性」和「偶然發生」二類,龍樹在《中論》裡稱之為「自生」「無因生」,這二類又可再細分為四種情形: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無因生。這四種情形在理論上都不能成立,青目釋為:「若從自體生,則一法有二體,一謂生、二謂生者。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,則無因無緣,又生更有生生,則無窮。自無故他亦無。何以故?有自故有他。若不從自生,亦不從他生。共生則有二過,自生、他生故。若無因而有萬物者,是則為常,是事不然。」 
的確,將可能產生的誤解歸納為四類後,對物從因緣而生可有明確的認知。可以說般若經是立在高層次的領域,一舉涵括了所有的名相概念,而《中論》則立在一般人的層次裡,將所有的名相概念一一指出其不可信賴,使我們接受真正的空義。般若經中從觀五蘊起次第廣說一切法空,而《心經》所謂「照見五蘊皆空」起,至無老死盡,皆一本「無所得」之立場,不曾從理論上來詳細說明為何五蘊等是空。龍樹在〈觀五陰品〉中,則從因果相離、有因無因、因果相似不相似三方面,破斥執色為實有的錯誤見解,使其了知本身理論之矛盾不通,逼使他們不得不接受緣起法的事實。不僅五蘊皆空,龍樹且超出般若經中常見的從觀五蘊空起次第描述一切法空的格式,將此「緣起故空」之法則普遍應用至一切事物。
龍樹在《中論》裡開宗明義地提出:「不生亦不滅,不常亦不斷,不一亦不異,不來亦不出,能說是因緣,善滅諸戲論,我稽首禮佛,諸說中第一。」 以八不來解說佛陀說因緣的旨趣。其實如青目論師所說的「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」,因為一切事物是依緣而生的,無所謂之生之自主的觀念,既無生之觀念,也無所謂滅。其餘六不都是在加上時間、空間、運動之因素後觀察所得。 
阿含經典中緣起法的「不有不無,離於二邊,而處中說道」,富有對治外道執有執無,執常執無常之性格。《中論》之不生不則是契入般若法性後之宣言,可以廣泛運用至法界萬象。在此意義上,空義在《中論》裡較般若經中更為明顯、有力。

 

五、    對空亦為是假名的看法
依緣性而有的,是沒有自性的,所以是空。然而對於般若經中因一切法空而一再表示的「但為假名」,如何來理解呢?般若經中認一切法空,一切法之本體既空,則稱呼一切法的言語概念等也就無所有,而成為虛妄不實。《摩訶般若波羅蜜》卷五中亦有富樓那告訴舍利弗的一段話:菩薩但有名字,眾生不可得故,是名菩薩摩訶薩乘於大乘。復次,舍利弗!若菩薩摩訶薩作是念:色但有名字,色不可得故。 
如是受想行識、六根、四念處、八聖道、十八空、十八不共法、諸法如、法相、法性、法位、實際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、佛等都是「但有名字,不可得故」,從不可得之立場來說明一切法但有名字。《摩訶般若波羅蜜》卷二又云:一切名字「皆和合故有,是亦不生不滅,但以世間名字故說」,應知有三種以世間名字概念來設定型態。所謂「名假施設、受假施設、法假施設」,以菩薩修習般若波羅蜜時,這三種施設都是為了表示最後不可言說之諸法實相。在修行上,三假施設有次第的關係,「行者先壞名字波羅聶提,到受波羅聶提。次破受波羅聶提,到法波羅聶提。破法波羅聶提,到諸法實相中,諸法實相即是諸法及名字空般若波羅蜜。」 
在般若智慧之觀照下,一切但名無實,只有諸法實相之光輝。然而在世間認知途徑上,三假施設不失為一種方便教法。龍樹對這個問題的意見,表現在其前引著名的偈頌中,即「眾因緣生法,我說即是空,亦為是假名,亦是中道義。」其中「亦為是假名」之主語,依梵文原意係指空,即「空亦為是假名」,空是一種相對的施設。 
一切事物,其最後之本質言亡慮絕的,一落入語言、文字中就受到限制,不能如實表達它的原貌。緣起是諸法的產生原因,龍樹以「空」來稱呼它,即「眾因緣生法,我說即是空。」《中論》偈頌云:「空則不可說,非空不可說,共、不共叵說,但以假名說。」 
謂說空、不空、亦空亦不空、非空非不空都不能如實表達諸法實相,但在世間認知上,暫以「空」這個概念來表示,這個「但以假名說」之假名,梵文為Prajñapti,義為施設,即設定一概念來認知之意 ,與「名假施設」相當。而《觀四諦品》中「空亦為是假名」之偈,假名之梵文為Prajñaptiupādāya,前一字同為假施設之意,後一字有依、因、基、取之意,合之即「因施設」與前述指因緣和合而成之「受假施設」相當。在《中論》裡,雖漢譯同為「假名」,但意義有別。〈觀業品〉中謂「雖空亦不斷,雖有亦不常,業果報不失,是名佛所說。」 
雖說空法,但並非斷滅之虛空,因緣和合而成之概念或動作仍然有其客觀上之意義,會產生某種效果,但隨著因緣條件的變化,這些客觀上存在概念或動作,也不能一直保持固定不變的形態,其效果也隨之變化。就《中論》裡所謂:「以有空義故,一切法得成,若無空義者,一切則不成。」 
龍樹之空是在依緣性條件下來認識,因此眾緣和合而成之物,即「受假施設」與空具有空等意義。換言之,以空來稱呼,是一種方便說。青目論師對「空亦為假名」稱為「空亦復空,但為引導眾生故,以假名說。」雖符合般若經之立場,但與龍樹之原意有所出入。《般若燈論釋》中對此偈頌釋云:「若言從緣生者,亦是空之異名,何以故?因施設故。」則從依眾緣而生方面成立之「受假施設」來看「假名」,與龍樹原意相合。
龍樹對假名之特殊見解,與其對空義之獨到領會有絕對之關係。因為空是指眾因緣所生之法,假名即指因緣和合而成之物。因此「受假施設」有其世間客觀的存在和作用,透過這種關係,才能正視其價值,在了解龍樹的「涅槃之實際,及與世間際,如是二際者,無毫釐差別。」 上有重大的意義。
一切善行就是涅槃解脫,生死之間就是菩提道場,並非別有某種肉體的毀滅或心靈的孤獨才是解脫。這在大乘的實踐上,具有不可忽視的影響力。般若經之諸法皆空但有名字,透過龍樹的解說,得以更加明確。

 

六、    結論
《般若經》的諸法皆空,開拓一片高遠的境界,這是佛陀的境界。修行者以佛陀為榜樣,努力擴展自己的心胸,不受任何名相概念的限制,邁向完全光明的心地。在實踐上,沒有菩薩,眾生之差別,無盡的悲願與空性相呼應,盡力濟度眾生,而不見有眾生可度,雖有壽命,但不懼生死。然而這畢竟是一種高度的修證,就是久習聲聞的出家弟子「聞畢竟空,如刀傷心」,因此如何溝通《阿含經》以來傳統佛教之教義,和般若空觀相應,使大家均能迅速、正確地悟入佛境,是般若法門流傳中一個重大的課題。
龍樹的緣起性空說,於《阿含經》中離於二邊而說中道之緣起法,發現其 依緣而生,故無自性。再於契入般若空性之體證中得到統一,使久習聲聞能進一步修習般若勝行,一般初發心學大乘者亦能正確把握空義,不致茫無所歸。印順法師認為:「《中論》確是以大乘學者的立場,確認緣起、空、中道為佛法的根本深義。與聲聞學者辯結論難,並非破除四諦、三寶等法,反而是成立。抉發阿含的緣起深義,將佛法的正見,確樹於緣起中道的磐石。」 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發。

 

參考書目
1.龍樹造,鳩摩羅什譯,《中論》《大正藏》第三十冊。
2.鳩摩羅什譯,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,《大正藏》第八冊。
3.鳩摩羅什譯,《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》,《大正藏》第八冊。
4.求那跋陀羅譯,《雜阿含經》《大正藏》第二冊。
5.鳩摩羅什譯,《大智度論》,《大正藏》第二十五冊。
6.《國譯一切經》日本佛典叢書之一,日本,大東出版社。
7.印順法師《中觀今論》台北:正聞出版社1992年。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On philosophy 的頭像
    On philosophy

    問哲 On philosophy

    On philosoph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